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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育才实验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2018年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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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育才实验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2018年最新版

分类: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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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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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宿舍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营造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加强对在校住宿生综合评价,宿舍管理工作采取量化管理制度,对住宿生的好人好事给予加分鼓励,对住宿生违规进行扣分处理;与此同时,生活教师会及时把检查结果反馈给班主任和年级组长,作为对宿舍及班级参加各项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一、奖励、加分制度
 
   对宿舍表现好的宿舍,将授予“文明宿舍”称号,作为班集体和住宿生本人参加“优秀班集体”和“三好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加分办法如下:
 
   1、全校的卫生大检查(含德育处检查和学生会抽查)中,被评为“优”或表扬的宿舍、班级,酌情加分。
 
   2、全周卫生检查都被评为“优”、无宿舍生违纪被扣分的宿舍,将授予“文明宿舍”称号,每位住宿生加1分。
 
   3、在宿舍中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加1至3分。
 
   4、对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的住宿生,加1至2分。
 
   5、敢于大胆检举、揭发、制止宿舍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住宿生,加2至5分。
 
   6、每学期末对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据加分情况评选出优秀住宿生,将分别授予“寝室之星” 、“宿舍之星” 等称号、并张榜表彰。
 
   7、每学期末对表现突出的舍务干部(舍长),将分别授予“团结之星” 、“正义之星” 、“管理之星” 等称号。
 
   8、凡是连续两个个月每周均被评为“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可升级评为“星级宿舍”,每位住宿生一次性另外每人加0.5分,同时,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获得免检资格,不参加学校的常规检查,被默认为是“文明宿舍”。但是,须接受抽查,一旦抽查卫生一次不达优、或者违反纪律的,即时取消“星级宿舍”和当周的“文明宿舍”并按细则进行扣分。
 
 
 
二、扣分制度
 
  (一)内务卫生
 
    1、严禁学生带饭菜(包括家长带来的汤水)进入宿舍,违者扣1分。
 
    2、在全校宿舍内务大检查中被评为“中下”的宿舍,每人扣1分,被评为“差”的宿舍,每生扣2分。
 
    3、应该按学校的内务标准整理好个人内务,叠好被子、摆齐鞋子,床铺上不得有任何杂物。床铺上有异物、鞋子摆放不齐的扣0.5分;不叠被子的扣1分,不得私自移动宿舍内摆设(如床、柜)或用物品挡住宿舍窗口阻碍生活指导老师了解室内情况(如用衣服、毛巾、柜门等),违者扣1分。
 
    4、寝室长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负责早、午、晚清洁扫地(包括厕所)、倒垃圾,整齐摆放水桶等工具。地面不干净,洗澡间的卫生用品摆放不整齐,扣值日生0.5分,值日生不倒垃圾、不扫地、不洗厕所,扣1—2分。
 
  5、严禁向室外楼下泼水、吐痰、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扣1分。因高空掷物造成一切事故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6、盆、桶、毛巾等生活用品全部放(挂)在指定的位置,并整齐排列好,柜顶和窗台不能放杂物。
 
(二)纪律要求
 
   1、宿舍生应服从生活老师及其他值班老师的管理,尊重宿舍管理人员,违者扣1—3分。对于屡次不听生活老师教导,顶撞生活老师,甚至辱骂生活老师的同学,生活老师开出退宿通知书,学校以予退宿处理。
 
   2、预备铃响后,宿舍生应该在自己房间自己床位准备就寝,休息玲声响后,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休息无关的事情(包括洗脸、刷牙、洗澡、洗衣服、喝水、吃东西、讲话、打手电筒等),违者扣1—3分。
 
   3、宿舍楼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者,扣1—2(2-3)分;休息正钟响后,仍在讲话、打闹、干扰他人休息者,扣1(3)分。数人一齐起哄扣1—2(2-3)分,带头起哄者扣3(4-5)分。
 
 4、在午休、晚休时间看书、做作业、听收音机、CD机、MD机,玩游戏机等,违者扣1—2分,违规使用的物品将被收缴,学期末到德育处说明理由,再考虑是否归还。
 
 5、不得与其他宿舍生同床共眠或越室越床休息,违者扣1分。
 
 6、不得携带、观看、传播、贩卖不健康电子品,音像制品等,否则没收违规物品并扣1分。
 
 7、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给同学起外号,不以强凌弱,以大欺小,违者扣2分。
 
 8、严禁在宿舍中吸烟、喝酒、斗殴、玩火,违者扣5分,并给予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异性宿舍,违者扣5分,并作为严重事件报德育处处理。
 
 10、住宿生不得带小动物进入宿舍,违者扣1分。
 
 11、损坏宿舍内公物应照价赔偿,扣1—3分,情节严重者交德育处严肃处理。宿舍设施需要维修,请统一呈书面报告给生活指导老师,未经同意擅自撬门、撬窗、砸锁,扣3分,并交德育处处理。
 
 12、不准将篮、排、足球带进宿舍楼,更不能在宿舍内进行球类活动;违者扣1分。不准将有色饮料带进宿舍。违者扣0.5分。
 
 13、宿舍不得留校外人员(包括家长)在宿舍内居住,违者扣5分。
 
 14、私拉乱接电线,或在电线路上乱加插头,扣2分,并没收违章使用的物品。燃烧蜡烛、纸张得物品的,扣2分,由此引起的其他后果,要追究其责任。
 
 15、不得带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包括手提电脑、手机等)来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如有发现一律收缴,毕业时归还,并扣3分。不得携带容易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如刀、玩具枪、激光电筒等)进入宿舍,违者扣2分。
 
 16、凡是发现带手机回校,记过处分,并停宿一个月。
 
(三)考勤制度
 
 1、未经请假不参加早锻每次扣1分,早锻迟到扣0.5分。
 
 2、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宿舍、不参加晚睡、午休者每次扣1分。晚睡、午休迟到者每次扣0.5分。
 
3、因故不能回校住宿的,应提前请假,因故确实不能提前请假的宿舍生,应设法请级长或班主任在晚休检查前向生活老师说明合理原因。回校后马上补办请假手续,违反者扣1分。
 
 
 
三、处分方法
 
 1、每学期每位住宿生和走读生底分为10分。
 
 2、学生违纪将在公布栏上公布曝光;同时违纪通知书送班主任,共同教育。写好检讨书,班主任签名,然后交生活老师处。
 
 3、被扣2分,予以提醒并发停宿警告通知,在公布栏上予以点名批评,并报给班主任、级长进行批评教育停宿一个星期。
 
 4、被扣3分,予以提醒并发停宿警告通知,在公布栏上予以点名批评,并报给班主任、级长进行批评教育再停宿一个星期。
 
 5、被扣5分,予以红牌提醒,并通报家长(或请家长来校共同教育),且在全校性集合上点名批评并参加宿舍管理制度的学习,停宿两周。由学生本人写好保证书,家长签名,德育处批准方可返宿。
 
 6、被扣7分,请家长来校共同教育,停宿一个月,并由学生本人写好保证书,家长签名方可返宿。
 
 7、被扣8分,请家长来校共同教育,再停宿一个月,并由学生本人写好保证书,家长签名方可返宿。
 
 8、被扣10分,将作退宿处理。
 
 9、凡在一学期内扣满5分的,下一个学期将不能申请住宿。
 
 10、计分情况将作为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入团、聘任学生干部依据,一个学期扣分达到5分的,期末不能参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和各单项先进个人。生活老师统计好有关的数据,期末交到各级长处。在评优前,德育处公告一学期以来学生个人宿舍的扣分情况,确定获得评优资格的学生名单。评优后有德育处组织德育小组进行核实。
 
特别警告:下列行为将不受以上条款限制而予以严肃处罚。1、集体违纪者。2、个人行为恶劣者。
 
 11、因宿舍问题受到学校处分的,将实施一票否决制,给予该生1个月以上的停宿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退宿处理。住宿生带手机回校,一经查实停宿一个月。
 
 
 
四、处理程序
 
 1、凡是涉及重大违纪行为或一周以上的停宿的情况生活老师须以书面形式报德育处,德育处再组织德育领导小组讨论,经校行政会议批准。
 
 2、凡是到达上述规定停宿要求的,生活老师开出书面通知单,由班主任、年级长签名,提交给德育处报校行政会议批准后生效,由班主任负责通知该生家长;该生停宿期已满,须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报班主任、年级长签名后,提交给德育处,德育处负责通知生活老师安排该生住宿。
 
                                                                                                                                                             广州市育才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