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7353485

©2019  广州市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15188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南街1号  E-mail:gzyxycsy@126.com  电话:020-87353485  联系人:郭老师

德育园地  Moral education

>
>
>
育才实验学校共青团委章程

信息详情

育才实验学校共青团委章程

分类:
规章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3/29
浏览量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育才实验学校委员会奋斗目标
 
建设一支艰苦奋斗、勇于开拓、具有凝聚力与战斗力的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共产主义精神,站在时代前列的祖国建设人才。
 
第二条   中国共青团的性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三条   团委现阶段的基本任务
 
以学校德育工作为重心,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学校团委工作,确实发挥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进模范作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第四条  团员的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和按时缴纳团费。
 
2、政治上要求进步,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有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集体, 不谋私利,乐于助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5、 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他人一道前进。     
 
第五条  团员的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国家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五条  团员的权利
 
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5、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二部分:工作制度
 
第六条  团委干部的职责
 
(一)团委副书记的职责:
 
1、负责组织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传达贯彻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和计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必要时要果断决策。
 
2、及时、准确地向党政部门反映青年的呼声,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3、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并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
 
4、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等的执行情况,如出现问题,按时向支委会、团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
 
5、经常向同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同有关方面密切联系,取得帮助支持。
 
6、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集体领导,明确委员分工,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二)团委组织部的职责:
 
1、全面掌握团支部组织状况。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包括:团小组划分情况、团员数量、团员年龄和入团时间、团员的分布及流动情况及男女团员的比例等。
 
2、了解团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计划,对团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表彰和奖励先进团员,对违反团的纪律的团员进行批评和帮助,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3、向团支部提交团员发展计划,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意见。计划通过后由组织委员具体落实。当青年积极分子具备团员条件时做好发展工作。
 
4、培养和选拔优秀共青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5、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和组织统计工作,按时收缴团费,为团员办理组织关系,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等日常团务工作。
 
(三)团委宣传部的职责:
 
1、了解团员的思想情况和要求,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委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要耐心的做说服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教育活动。
 
6、协助支委会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宣传、教育和社会性活动。
 
7、指导团小组的宣传工作。
 
志愿者工作部
 
志愿者工作部是校团委下属五个部门之一。工作部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通过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为学生了解社会,关心社会提供实践的舞台,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本部门以激发同学们的志愿热情和令志愿活动成为同学们的一种需求为我们部门的宗旨。
 
社团联合会
 
负责对全校各社团的管理、协调工作,是直属于校团委的学生干部机构。作为社团活动的核心,社联以紧抓校园精神、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为中心,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学风建设,全方位拓展学生学习领域,为促进学生成长创造条件。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充实广大青年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社团联合会下辖5个学生社团。
    心理协会、志愿者协会、文学社、广播站、魔力英语俱乐部
 
第七条  团委各项制度
 
(一)团员大会制度
 
1、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
 
2、团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解决团内一切重大问题。
 
3、团员大会由团委组织召开。
 
4、团员大会会场要悬挂团旗,与会团员要佩戴团徽。
 
5、团委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要经过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6、团委领导、优秀团员、团干部等要经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7、上级组织的精神、指示;团费收支等要通过团员大会向全体团员传达、公布。
 
8、团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要向团支部书记请假。团支部书记负责向请假团员传达会议精神。
 
9、团员无故不参加大会二次至四次给以警告处分。四次至六次给以留团察看处分。
 
10、组织委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二)团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解决团内日常事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团支部书记组织。
 
3、团支部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等由支部会议拟定。
 
4、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先进对象、候选人先由支部会议提名。
 
5、委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书记请假。书记负责向请假人传达会议精神。
 
6、组织委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三)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1、民主选举的原则:以民主、公开、机会均等和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民主选举。
 
2、民主选举的范围:团干部、团员代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各级各类团内先进个人及组织由民主选举产生。
 
3、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规则:
 
(1)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各级各类团内先进个人及组织由民主选举产生。
 
(2)凡具有团籍的青年(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都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团员无论性别、职业、身份、民族的异同,都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每个选举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任何人在选举中没有特权。
 
(4)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由直接选举产生。
 
(5)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
 
(四) 团内民主选举办法:
 
1、选举的组织方式:团委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2、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3、选举形式:实行差额选举。
 
4、候选人产生:候选人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决定。团委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30%。
 
5、划票符号:表示同意划“0”,不同意或弃权的不划符号;选举人如另选他人,将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划票符号 “0”表示同意。
 
6、确定有效票原则: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验票:参加选举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有效(所缺票数为弃权票数);多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8、被选人当选原则:选举结果,被选人得票超过参加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如果被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则按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委员名额,可由实际当选人组成委员会,也可进行补选,补选的候选人经大多数团员同意后,从原落选的候选人中产生,在进行选举。
 
9、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监票人2名,由大会提名表决产生。提名的候选人不得为监票人。记票、唱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推荐产生,其工作受监票人的监督。
 
(五) 团员大会的选举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应到会团员人数、实到会团员人数。如到会人数不足于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团员数的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经团员酝酿讨论)。
 
3、宣布下届团委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记票、唱票工作。候选人不得为监票人。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相符。
 
7、宣布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的。
 
8、宣布投票次序。先由监票人和大会主席团投票,然后由团员代表依次投票。
 
9、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有效(所缺票数为弃权票数);多于到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10、计票:只计有效票,废票去除。得票超过参加人数的半数即为当选。
 
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
 
(六)发展新团员制度
 
1、发展新团员方针:积极的有计划的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大门。
 
2、发展新团员计划:.视每学期情况而定人数。
 
3、申请入团基本条件: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
 
4、发展团员标准:
 
(1)符合入团基本条件。
 
(2)经过团校学习、成绩合格。
 
(3)政治上要求进步,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集体,不谋私利,乐于助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6)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大多数人一道前进。
 
5、发展新团员工作程序:
 
(1)壮大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队伍,确立重点发展对象。
 
(2)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培养考察。
 
(3)根据表现,及时吸收优秀青年入团。
 
6、发展团员的手续:
 
(1)要求入团青年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
 
(2)凡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所在支部两名团员做入团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组织指定。介绍人要负责的向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表现以及培养考察情况,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填写《发展团员谈话纪录表》。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不得做入团介绍人。
 
(3)当支委会对申请入团的青年经过研究后,已具备团员条件的发给《入团志愿书》,申请人用蓝黑钢笔如实填写,介绍人填写自己意见。
 
(4)经支部审查合格后,召开支部团员发展大会。发展大会程序是:a、起立唱《代团歌》;b、宣布被发展人名单;c、申请人宣读《入团志愿书》;d、介绍人介绍情况;e、团员就被发展人情况进行讨论;f、团员表决;g、宣读支部大会决议;h、新团员代表发言;i、到会领导发言;j、起立奏《国际歌》,宣布散会。
 
(5)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团委批准,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获得团籍,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日开始缴纳团费。
 
(6)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七)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2、团员教育评议以教育为基础,突出民主评议,注重工作实效,讲求严肃认真。目的是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则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团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理,以纯洁团的组织,优化团的队伍。
 
3、团员教育评议我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学期的期中。
 
4、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由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团员两部分组成。
 
5、团员评议以各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参加对象为:所有团员、团干部包括是党员的团干部。
 
6、团员教育评议分为思想教育、总结评议、注册及组织处理、评比表彰四个阶段。
 
(1)思想教育阶段。以增强团员意识为重点,通过学习文件和开展实践活动对广大团员进行爱国主义、艰苦奋斗、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发挥团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总结评议阶段。团员写出书面总结,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或团小组会议,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认真评议,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个人总结、团内评议、群众意见和团员实际情况,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支部大会通过后,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报上级团委审批并存入团员档案。
 
(3)对团员评议分四种:
 
A.  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的,为优秀团员;B.  基本达到团组织要求的,为合格团员;C.  与团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经过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D.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丧失共青团员条件的,为不合格团员。
 
(4)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
 
 A. 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团组织申请注册并且在过去一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团纪,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团员评议为合格团员以上的,团组织予以注册。
 
B. 在本年度团员评议中,受团籍处分、团组织认定不合格的团员缓期注册,缓期注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期注册期满,有明显改进的,予以注册,无明显改进的,经团组织评定仍不符合团员标准的劝其退团,不予以注册。
 
C.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予以注册;其中经教育仍无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规定,视为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其团员证失效。
 
(4)评比表彰阶段。团员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团员授予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纪录在案。各支部优秀团员比例为5%。
 
(八)团籍注册制度
 
1、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
 
2、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我校注册时间为每学期的一月。
 
3、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团组织申请注册并且在过去一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团纪,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团组织予以注册。
 
4、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
 
5、在本年度团员评议中,受团籍处分、团组织认定不合格的团员缓期注册,缓期注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期注册期满,有明显改进的,予以注册,无明显改进的,经团组织评定仍不符合团员标准的劝其退团,不予以注册。
 
6、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予以注册;其中经教育仍无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规定,视为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其团员证失效。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团组织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九)团委板报宣传评比制度
 
1、板报宣传评比制度由团委宣传部制定。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宣传部所属。
 
评比细则:
 
A、板报每四周更换一次,每期主题由团委宣传部选定,由学生会宣传部干部传达。B、板报更换时间为一周,展览时间为三周。C、板报检查时间为每期第二周的周二课间操时间。D、检查评比板报由团委宣传委员负责。E、评比内容及分值设定:
 
a、总分为10分。b、主题1分。板报主题,鲜明突出。c、书写1.5分。字迹工整,字体优美。d、内容1.5分。内容扣题,联系实际。e、图案1.5分。图案简洁,绘画精巧。f、色彩1分。色彩搭配,和谐鲜明。g、布局1.5分。布局合理,错落有秩。h、特色1.0分。构思独特,新颖巧妙。i、效果10分。整体效果,可视性强。
 
F、评比办法:
 
a、板报评比时由团委宣传委员邀请校领导进行评比。b、最终成绩为去掉1个最低分、1个最高分之后的平均成绩。c、由团委宣传委员汇总成绩,如实填写板报评比汇总表。d、板报最终成绩记入各班月评估评比总成绩。
 
(十)组织机构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
 
(1) 团委会议定于间周召开一次,由团委书记召集委员对上一阶段校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讨论下一阶段的工作,以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调配。(间周一星期中午时间)
 
(2) 团支部书记会议每月一次或间周一次(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中午时间)。
 
(3) 团委学生会干部联席会议间周召开一次(每周星期二中午时间)。
 
2、值日制度
 
值日工作由团委干部轮换进行(具体由团委书记每学期初安排)。值日干部当天中午下第四节课后半小时到团委办公室坐班,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填写值日笔记,第七节课后打扫办公室卫生。每周由校团委组织委员考勤,纳入期末评优考核内容。
 
3、干部考评制度
 
( 1)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对本班的团委干部在班内的表现进行评定打分;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9-10分~优;7-8.5分~良;5~6.5分一般;1-4.5分~较差)
 
(2)每学期期末由团委书记负责对各部门干部工作进行考评,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9-10分~优;7-8.5分~良;5~6.5分一般;1-4.5分~较差),具体内容如下:
 
(3)每学期值日工作:缺勤0.1分/次;
 
(4)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各部门每学期举办活动不少于一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较好的酌情加0.1-0.5分;
 
(5)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扣0.1-0.5分;
 
(6)例会出勤:缺勤0.2/次,迟到0.1/次。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具备评优资格:
 
(1) 在任期间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 在任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被停职,撤职务者。
 
(3) 团委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较差"成绩者。
 
(4)团委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一般"成绩者。
 
 5、每学期期末综合以上情况,对每位干部进行考核评分,按得分高低评选校级优秀团委干部。
 
第八条   优秀团支部、团员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优秀团支部条件
 
1、支部领导团结合作,在团员青年中有号召力;积极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为团员办实事,能解决实际问题。
 
2、团支部能通过各种形式向团员、同学做好宣传工作,使大家不断了解团的知识,密切联系群众,使群众靠近团组织,增强团的凝聚力。
 
3、校团委组织的活动、分配的任务能够认真组织、圆满完成,并能有创造性的独立开展工作。
 
4、团员组织活动出勤率100%(包括团委组织活动和本支部活动,事前请假者不计)迟到全学期不得超过5人次。
 
5、团员集会,按时集合、遵守纪律。
 
6、本支部团员无违纪现象。
 
7、团员学习成绩优良。
 
8、团委组织的各项评比中均为优秀(前三名)。
 
9、团委会工作及团支部活动纪录,及时认真细致。 
 
二、优秀团员条件
 
1、关心时事政治,重视理论学习,在是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与党团组织保持一致。
 
2、模范的遵守国家、学校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在班内处于中上等,体育成绩达标(免体有医生证明)。
 
4、对所负责的社会工作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能够主动关心帮助同学,爱校爱班。
 
6、团组织活动全勤(请假除外)无迟到早退,按时交纳团费。
 
7、有校级以上奖励(运动会、艺术节等各种比赛)。
 
三、优秀团支部产生程序
 
1、县级 优秀团支部每年评选一次,校级 优秀团支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2、评选时由支部委员会向学校团委申报并上交申报材料。
 
3、学校团委根据优秀团支部条件及申报材料对申报支部进行审查考核,考核合格者为最终候选支部。
 
4、学校团委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差额选举出本学年优秀团支部。
 
5、学校团委将选举结果上报县团委审核。
 
6、县团委审核批准后,学校张榜公布。
 
四、优秀团员产生程序
 
1、县级优秀团员每年评选一次,校级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2、评选时由支部委员会组织,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的团员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支部委员会提名并征求本支部团员意见及班主任、任课教师意见,提出候选人,将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材料上报学校团总支。
 
3、学校团委根据优秀团员条件及推荐材料对候选人进行审查考核,考核合格者为最终候选人。
 
4、团委组织召开团委大会,民主选举出本学期优秀团员。
 
5、上报上级团委审核。
 
6、上级团委审核批准后,学校张榜公布并记入团员个人档案。
 
第九条   团费收缴条例
 
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团费收缴规定制定我校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条例。
 
一、在校正式团员应按时、自觉、如数缴纳团费。
 
二、各团支部负责收缴本支部团员的团费,并做好收缴纪录。
 
三、团员每学期交纳一次团费,各团支部每学期第一个月10日内将团费上交至校团委。
 
四、团员每年交纳团费4元,每学期交纳团费2元。
 
五、团员一个学期不交纳团费,经通知后,如再不交,按自动退团处理。
 
教职工团员团费收缴条例: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工资改革后团费收缴办法的规定,制定我校教职工团员团费收缴条例。
 
一、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团员应自觉交纳团费。
 
二、如何交纳团费
 
1、每学期交纳一次团费,由校团委书记负责收缴、记录。要求每学期第一个月内上交到校团委。
 
2、校团委统一收齐后将团费总数按规定交到上级团组织。
 
三、团员交纳团费数额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总数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3、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职务、等级工资、津贴即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之和(其中含10%)。
 
四、团员一个学期不交纳团费,经通知后,如再不交,按自动退团处理。
 
五、团委明确纪录团费收支情况,并于每学期末公布收支纪录。
 
第二部分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团委。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
 
2018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