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应届的小学毕业生,户籍不限,热爱音乐且有一定的声乐或舞蹈基础;
2.音乐特长生报名需具备以下级别的获奖资格:在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区级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铜奖以上;世界合唱比赛铜奖以上;
3.学生所提供的获奖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在报名及展示当天需携带奖状复印件(如果是集体奖状则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公章)。
[自我展示须知]
1.选择必须展示的内容(声乐或舞蹈二选一):
(1)自选一首歌曲进行演唱,不超过3分钟,歌曲有反复的只选唱其中一段;
(2)2分钟内舞蹈片段展示,1分钟以内舞蹈技巧展示(危险性较强的技巧除外)
说明:请将伴奏音乐以MP3的形式单独刻成光碟,并做好舞蹈所需各项准备。(如因个人原因,音乐无法播放者,后果自负!)
(3)可以增加3分钟左右器乐才艺展示环节。
2.音乐室提供钢琴及音响,其他所需乐器、道具需自带。
3.音乐特长生自我才艺展示分初试与复试,复试期间还须提供相应的成绩与操行评价证明。
[咨询方式]
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电话咨询:87352169转8043 关老师、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