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含机团、民办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穗教师资〔2012〕62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时的申报和补录工作
从2012年起,我市实行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相结合的继续教育验证政策,和以往操作比较有重大变动。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是一项严肃的系统性工作,学校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本校中小学教师年度验证的审核工作;教师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时的申报和补录,过期不录,责任自负。
二、验证工作要严格按时完成
验证工作项目多,时间紧,请务必注意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按要求按时完成。
三、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学校管理员应先登陆“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在左侧导航栏点击“学校更新操作手册下载”和“年度验证功能操作手册下载”,方便老师使用。
四、教师信息修改程序
若老师个人需对信息进行修改,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有误的,应由学校管理员先登陆“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点击“管理者管理”—“基础信息管理”—“退回”,老师接着以个人身份登陆 “继续教育网” ,对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核对、更新并提交,最后再由学校管理员审核确认。教师个人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的号码。
五、办理免修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因非教师个人原因造成的2008—2011年的漏登学时,可办理免修。各学校收齐教师已进修课程的学时成绩证明、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由学校对原件进行初审,并按年度别填写“越秀区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汇总表”(附件2,一年一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以学校为单位在2012年12月21日前统一送到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205室)。培训部审批各校申请免修材料,提出审批意见。所有材料原件由培训部审验后当即发回。免修学分由培训部登记在继续教育平台。
六、学校对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进行整理及审验
高中的查看市教研室证明,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查看区教研活动登记卡(证)。中小学教师每人每年参加6次以上的记1学分,幼儿园教师每人每年参加4次以上的记1学分。学校填写《越秀区教师继续教育教研学时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学校为单位,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登记材料送到越秀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部(203室)办理验证手续。高中教师的汇总表一式三份送市教研室审核后,交一份到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部备案。学校管理员把验证审核后的汇总表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版作为教师完成本年度教研培训的“学习证明”。
教师个人在“继续教育网”上申报时,需按要求把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上传,学校核对、初审同意后,再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七、关于补办2008—2011年校本研修课程申报的工
该项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请各学校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
2012年继续教育验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文件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在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结果申报审验中,做到严密、细致、准确,保证验证工作的真实、公平、公正,并依时完成。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穗教师资〔2012〕62号)
2.越秀区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汇总表
3.越秀区教师继续教育教研学时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联系人:香老师、谭老师,电话:87670280;教研部联系人:朱老师、贺老师,电话:876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