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转发报考研究生双证班的通知》(穗教转〔2012〕31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提升在职教师学历层次的要求:“普通初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力,包括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教师的比例达7%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学力(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力,含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比例达20%以上”,建议各单位45岁以下的相关人员积极报读,请各中学动员相关人员积极报读,局直属单位、小学和幼儿园人员以自愿为原则报读。
本次双证班的招生专业为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和教育硕士(思想政治教育方向),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广州市继续教育协会培训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局属单位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费报销办法和标准按照《越秀区教师继续教育学费报销方案》(越教办〔2008〕86号)执行,即在职期间参加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应的教育硕士进修的,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教师,区教育局给予报销学费30%的奖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的奖励办法。
附件:《转发报考研究生双证班的通知》(穗教转〔2012〕319号)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联系人:梁颖君,联系电话:18819138432)
主题词:教育 转发 进修 通知
越秀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