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公需课培训的补充通知
广州大学,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通知》(穗教师资〔2012〕14号)的要求,2012年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修养与发展》,我市今年分两期开展培训。为更好地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现就报名和收费事项作出以下调整:
一、第一期培训时间:第一期(1201期)培训时间如下:
报名时间:4月16日-5月1日
缴费时间:5月8日-5月11日
培训时间:5月17日-6月30日
二、第二期培训时间:将与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常规培训1202期一致,请各单位留意相关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徐硕,电话:86236060;市继续教育协会联系人何尚菁:电话:8355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