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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通知

信息详情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通知

分类:
教学教研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6/07
浏览量

  主办单位: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大赛地点: 北京
  指定网站:中国教育资源网(www.cern.net.cn
  
一、活动综述

  本届课件大赛将在全国范围内面向中小学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课件,并邀请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遴选出一批好的作品,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各教育教学单位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应用能力,提升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请参赛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赛课件提交至大赛组委会或赛区指导委员会,经过有关专家初审、复审后,选出各组获奖的课件。参赛者可随时关注大赛指定网站,了解本届大赛的活动进程。
  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办的“中国教育资源网”通过课件大赛等活动,征集各学科优质教育资源,并向各教学单位推广,获得广泛认可。在本次大赛中,所有进入复审的课件将被优先选录进“中国教育资源网”,在保护作者知识产权的原则下,由我中心与作者签约,向全国中小学校推广。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11年3月28日—9月20日
  初审时间:2011年9月21日—10月9日
  复审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30日
   
三、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将参赛课件分为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

四、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2011年新修订的评审标准见附件四。

五、奖励办法

    1、作品奖

    高中、初中和小学组分别设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各奖项设置可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进行调整。
各组均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教学设计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佳艺术效果奖各一名,设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

  2、组织奖

  参赛作品可由各赛区指导委员会、中小学校办或教务处作为大赛组织单位统一报送。组织单位应统一填写《组织单位回执表》,每个参赛课件还须另行填写《参赛回执表》。报送参赛课件数量达到10件以上的组织单位获组织奖,并可提名1人获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奖单位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及奖金。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

  1.《参赛回执表》、《组织单位回执表》可通过中国教育资源网下载;

  2.参赛者须在9月20日前以光盘形式提交参赛课件一份,将《参赛回执表》、《组织单位回执表》及课件介绍刻录在课件光盘中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3.参赛者须提交电子版课件介绍,介绍课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4.报送光盘前须查杀病毒;

  5.参赛课件评审费200元/件,请于9月20日前交(汇)至本届大赛组委会。

  (二)初赛评审

  进行资格审定、技术测试、作品思想内容的审核。

  (三)复赛评审

  评审组于2011年10月10日—30日对通过初审的课件进行复审,选出各组获奖的课件。获奖的课件名单将于11月5日在中国教育资源网上公布。

  所有课件均以征集截止日期前所提交光盘内容为初、复赛评审依据。

七、联络方式

  单  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开发处 课件大赛组委会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业务楼431室
  电  话:(010)66082978、66085178
  传  真:(010)66067288
  联系人:薛丽君xlj@moe.edu.cn;王正言wzhy@moe.edu.cn

八、汇款办法

  (一)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业务楼431室   邮政编码:100816
  收 款 人:于  泓
  (二)银行汇款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8750112-01-00301-0364-86
  账    户:北京博汇英才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