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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考勤方面的补充与修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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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考勤方面的补充与修改规定

分类:
规章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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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体教师要做到“六个必到”:
 
(1)必须按教导处统一安排的课程表依时上课。
 
(2)必须依时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包括科组、学校、校外规定的教研活动)。
 
(3)必须依时参加升旗礼、学校的各种会议和重大活动(如师生集会、全校老师集会、教师学习等等)。
 
(4)必须依时参加学校科、级组明确安排的下班辅导、晚自习值班、早(或午)读。
 
(5)必须依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值周和中午、节日、假期值班。
 
(6)依时参加家长会和学校、科、级组规定的有关教育工作(包括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家访等等)。
 
2. 请假流程:
 
1
 
注:(1)因教研安排、参加各类会议或学校工作,需要请公假的老师也需要填写《请假单》并附上会议通知等证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参加全体教师集会,也需要填写该表,并由相关主管部门签名审批);如果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超过1天或以上的必须由校长审批。
 
   (2)请假(包括病或事假)半天的,请不要安排在有课的时间、学校各种会议、升旗礼或大型活动,因为这与期末的效益奖挂钩,以免因多次事病假达不到评“优”资格;若实在有困难,因事或去医院就诊(突发病例外)教师不能按课表上课者,要事先经教导处同意并作好安排,不得自行调课,否则按事假或旷课处理。
 
(3)如果教师突发病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及时到校,请电话联系当天行政总值(请勿发信息以免遗漏信息),由当天行政总值做好协调,并告知教导处和人事室;教师请假期满或提前止假的,回校后请到人事室补回《请假单》及领导审批签名。[无审批的《请假单》,当作旷工处理]
 
(4)各种公假、婚假、陪护假、事假和病假等请假必须提前办好手续(突发事件可以后补):请假半天到1天时间的,提前2天办好请假手续(如无办好请假手续的当作旷工处理);请假在2天或以上时间的,请至少提前2周办好请假手续。
 
(对于,可以计划提前做好请假而未按要求办理的,会记录在册,作为期末效益奖评“优”参考;请病假的请看病后,附上看病病历复印件或医生开具的假单。)
 
3.请假审批权:
 
无论是公假、事假或病假等,请假1天(含1天)以上的必须由校长审批(若校长外出,由书记审批);升旗礼、教师大会或重要大型活动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